年滿十八歲仍在學之單親服務計畫
歷年來在服務單親家庭的過程中,發現弱勢單親家庭子女年滿18歲以後,較無法得到相關福利資源之協助,但實際上他們的確有問題需求待協助;故本會希望透過社工員的專業服務,協助家有18歲以上仍在學子女之單親弱勢家庭,以減輕單親家庭生活壓力。
一、 主辦單位:內政部
二、 承辦單位:台灣婦女展業協會
三、 計畫執行期間:2008年5月1日~12月31日
四、 服務對象:
設籍或居住在台北縣市之單親家庭(包括離婚、未婚生子、喪偶、隔代教養、配偶服刑、遭配偶遺棄者)且育有18歲以上,仍在就學
階段之子女者之家庭成員。
五、 服務內容:
1. 危機處遇 |
2.親子問題 |
3.法律諮詢 |
4. 經濟協助 |
5.醫療協助 |
6.居住問題 |
7. 安置 |
8.家庭輔導 |
9.家庭關係輔導 |
10. 福利資源連結 |
11.就業(學)輔導 |
12. 其他服務項目等 |
六、 服務方式:
以個案管理方式,針對多重需求個案,提供福利諮詢、協助申請個項經濟補助、情緒陪伴支持、心理輔導與諮商、法律諮詢等服務,協助案主建立個人支持系統、社會支持網絡,並學習解決問題能力,更著重在個人內在能量的提昇,健全問題的檢視及處理能力。
七、 聯絡方式:
台灣婦女展業協會
地址:台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4-3號2樓
電話:2396-1870 傳真:2392-9858
聯絡人:社工員 林筱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