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竹分部學務處於97年5月12日邀請劉玉鈴主任至校演講,內容如下:
♀網路世界的特性
散布迅速:不受空間的影響。
隱匿性高:可暢所欲言。
自由改變身分:變成另外一個自己,差異變小。
複雜的人際關係:最熟悉的陌生人,真實與虛擬的混淆。
♂網路犯罪(一)
網路色情類型:散布或販賣猥褻圖片、在網路上媒介色情交易,散布性交易訊息。線上遊戲
衍生犯罪:網路竊盜(竊取遊戲帳號、虛擬寶物、裝備、貨幣等)、詐欺(以詐術騙取玩家
遊戲裝備)、強盜、恐嚇、賭博等問題。
網路誹謗:例如散播衛生棉長蟲、誹謗老師、校長、同學、冒用他人名義徵求性伴侶及將名
人照片移花接木等。
侵害著作權:在網路上販售大補帖、張貼、散布他人著作、下載他人著作並燒錄散布等。
網路上販賣毒品、禁藥:以「新的FM2藥丸,可快速睡著」為主題,在網路上刊登販賣訊息。
♀網路犯罪(二)
網路煽惑他人犯罪:在網站登載販賣槍枝的資訊、教製炸彈等。
網路詐欺:利用網路購物騙取帳號,或以便宜廉售家電騙取價款。
網路恐嚇:寄發電子恐嚇郵件。
網路駭客:侵入或攻擊網站,刪除、變更或竊取相關資料。
♂約會強暴
大二的芸芸在網路上遇到了志遠,志遠細膩的關懷及幽默,讓芸芸頗為傾心,兩人相約見了
幾次面,對彼此的好感漸增,處於「友達以上,戀人未滿」的曖昧關係。
這次,兩人出遊後志遠即邀請芸芸到租賃的套房中坐坐,一開始兩人只是親吻及擁抱,但之
後志遠卻進一步希望發生性行為,芸芸覺得自己還未準備好而婉拒,但志遠卻半強迫半哀求
地,以雙手將芸芸壓制在床上發生了性行為。
事後,芸芸匆匆離開回到宿舍後,難過的哭泣,在室友的追問下,芸芸才道出剛剛發生的事。
♀討論議題
既然芸芸也喜歡志遠,她應該也想跟他發生關係吧!
她之前同意接吻與愛撫,發生關係應該也是「半推半就」,而且志遠又沒有拿武器,所以不
算強暴吧!
芸芸跟志遠到房間去,難到不知道會發生什麼事嗎?她可能只是想報復志達吧?
♂分辨危險情人(一)
行為上-出現毀滅性行為或與人發生衝突:
1.常跟家人或陌生人發生言語或肢體上的衝突。
2.他在學校或工作場所有犯規或犯罪的紀錄。
ex:被懲戒、留級、休學、扣薪或開除等
3.做出傷害自己的行為。
ex:自殺、自殘、撞牆、酒藥癮
♀態度上—以自我中心
1.即使受到責難與批評,他也顯得無動於衷。
2.他時常堅持己見,非常不容易妥協,且會一再的強烈要求身邊的人完全配合自己的需要。
3.不太在乎自己的行為是否有損他人的權益或意願。
4.不會因為自己的犯錯行為而感到自責,常認為是別人的錯,而抱怨受到不公平的對待。
♂分辨危險情人(二)
人際上-缺乏親密朋友:
1.他缺乏長期交往且親近、可信任的家人或同性朋友。
2.他不太信任身邊的人(包括家人與親近的朋友)。
3.限制伴侶的交友(嫉妒不是愛情的表現;尊重才是) 。
♀個性上-脾氣暴躁、易怒
1.容易出現週期性、短暫且強烈的心情惡劣。
2.易怒或焦慮的情緒、常出現強烈且難以控制的憤怒情緒。
3.缺乏對弱勢族群的同情心(例如:欺負較弱的同學、小動物)。
♂這就是強暴
只要違反對方意願強制與其發生性交者,即是強暴。
美國心理學家曾經針對大專女生做過一項調查,結果顯示的數據頗為驚人:每四位女生中就
有一位曾遭到強暴或強暴未遂,有八成以上的受害者認識加害人,半數以上的強暴發生在約
會時。
所謂約會強暴就是指情侶、約會對象、朋友、朋友的朋友及熟識的人之間,強迫或勉強對方
而發生性行為,約會強暴不僅是身體上的強迫,同時心理、情感上的也算。
♀約會時應注意
尊重自己的身體自主權:了解自己對性行為的底線,不為了留住關係或擔心對象不高興而勉
強自己。
安全的約會環境:明確的時間、行程、公開的場所、自己的交通工具。
傳達明確的訊息和堅定的態度。
相信自己的直覺。
♂結語
兩性交往原本是一件幸福甜蜜的事
也是人生中重要的經歷;
除了學習如何愛人與被愛外,更應該學習了解並珍惜自己。
劉玉鈴(財團法人現代婦女基金會新竹工作站主任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