競賽時限及評判標準

各項比賽除朗讀項目外,皆採單一階段競賽,競賽時限及評分標準詳見下表。

各項競賽時限及評判標準

項目

競賽時限

評分標準

演講

每人限4至5分鐘

內容主張之適切度20%

流暢度20%

文法、語彙之正確度20%

發音、語調之正確度20%

其他(態度、表達能力等)20%

朗讀

視實際指定原稿而定

單音個別發音20%

高低重音、

語調等20%

重點強調、斷句換氣方式、音量、語速等20%

其他(態度、表達能力、整體呈現之清晰易懂度等)40%

單字

40分鐘

200題,每題1分,依得分高低排名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