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

新竹校區104年寒假學生活動安全預防宣導注意事項

公佈者:生輔組

內容:

 

一、依據教育部103年12月27日臺教學(五)字第1030185945號函辦理。

二、為維護學生假期安全,請利用集會時機加強宣導寒假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,並鼓勵從事正當休閒活動,以增進學生健全身心發展,降低意外事件發生機率。

三、請於104年1月9日(星期五)前,將寒假期間學生參加2日(含)以上戶外活動情形,至生輔組申請核備。

四、寒假期間若發生緊急重大事件、急需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協處之事件或媒體關注之負面事件,請以電話通報本校校安中心,校安中心有專責值勤人員實施24小時服務,專線電話,台北校區:(02)29316464、新竹校區:(03)6991399。


   新竹校區104年寒假學生活動安全預防宣導注意事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