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
交通事故請假因應措施相關事宜
公佈者:生輔組
內容:
104年3月23日台鐵火車線路故障列車通行誤點,影響學生上課,因應措施: 一、依據本校學生請假規則第二條第九款不可抗力假:指學生遭逢交通上不 可抗拒之阻礙,無法到校上課或參加各類活動時,得請不可抗力假。請假者,隨請假單檢具交通單位證明文件,於返校後3日內辦理完畢。 二、如有因交通事故如上述者,請以紙本請假方式,以事假類別辦理銷假(時 數不列入缺曠課計算,亦不影響全勤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