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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依據教育部104年06月16日臺教學(五)字第1040077259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維護學生假期安全,請利用集會時機加強宣導暑假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,並鼓勵從事正當休閒活動,以增進學生健全身心發展,降低意外事件發生機率。
三、請於104年6月30日(星期二)前,將暑假期間學生參加2日(含)以上戶外活動情形,至生輔組申請核備。
四、暑假期間若發生緊急重大事件、急需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協處之事件或媒體關注之負面事件,請以電話通報本校校安中心,校安中心有專責值勤人員實施24小時服務,專線電話,台北校區:(02)29316464、新竹校區:(03)6991399。
104年暑假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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