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期雙週報 活動預告 成果榮譽榜 卓越寶典
   
--出招二十一 卓越計畫辦公室提供器材借用

解答二十一

 

請各位關主(執行計畫老師)注意~卓越計畫辦公室提供各項活動展板、旗幟、布條及Q-Bear布偶娃娃,讓老師們使用。

下方為卓越計畫辦公室提供相關設備照片,請老師參閱:

 
音響   布條(長式)活動海報展板

布條(橫式)

   
Q-Bear布偶娃娃   布條(長式)   旗幟


--出招二十三.上簽簽案流程設定

解答二十三


請各位關主(執行計畫老師)於上簽簽案跑流程時,務必進入「漢龍公文系統」製作一份核銷管理單,以避免公文在旅行的過程中,耽擱或是消失了。

 

以下是上簽流程單位(按順序):

 

台北上簽流程 新竹上簽流程

1.系主任

2.院長

3.各負責研究助理

4.彭雅蓮研究助理

5.鄭惠妙副主任

6.游壁菁副主任

7.會計室登記桌

8.張偉斌副校長

9.陳淑均分閱桌

1.系主任

2.院長

3.新竹教學卓越計畫(公用)研究助理

4.各負責研究助理

5.彭雅蓮研究助理

6.鄭惠妙副主任

7.游壁菁副主任

8.會計室登記桌

9.張偉斌副校長

10.陳淑均分閱桌


--出招二十四 核銷管理單流程設定

解答二十四

 

請各位關主(執行計畫老師)於核銷簽案跑流程前,務必進入「漢龍公文系統」製作一份核銷管理單,以避免公文在旅行的過程中,耽擱或是消失了。


核銷管理單之流程與上簽程序相同,會辦單位在收到核銷案後,會依條碼刷入該單位以確保案件已到達。倘若管理單流程有誤,會產生則核銷簽文已到達,然管理單在別人家,無法順利簽核。

 

以下是核銷管理單的設定會簽的單位(按順序):

 

台北核銷流程 新竹核銷流程

1.系主任
2.院長
3.教學卓越計畫紙本登記桌
4.總務處紙本登記桌
5.會計室紙本登記桌
6.副校長紙本登記桌
7.秘書室紙本登記桌

1.系主任
2.院長
3.新竹教學卓越計畫(公用)研究助理
4.新竹總務處紙本登記桌
5.教學卓越計畫紙本登記桌
6.會計室紙本登記桌
7.副校長紙本登記桌
8.秘書室紙本登記桌

--出招二十五 講座鐘點費編列基準

解答二十五

 

各位關主(執行計畫老師)在計畫中邀請業師進行授課或演講時,鐘點費編列請參考下列辦法:

 

1. 業師授課支領標準:

          15年以上,1,500元; 15年以下,1,200元

 

2. 演講支領標準:

          講師 - 3000元; 副教授、助理教授 - 4000元; 教授 - 5000元

 

    非教職人員,依學經歷支給:
          董事長級 - 5000元; 總經理等級 - 4000元; 處長、課長等等級 – 3000元; 其他約3000~4000元不等


若遇特殊情形,請各位關主於簽案中寫明,以專簽方式支給; 如演講題目為特殊性,則須補齊演講題目相關文件,另行編列。

--出招二十六 核銷注意事項

解答二十六

 

各位關主(執行計畫老師)在計畫中邀請業師進行授課或演講,或請工讀生協助活動時,經費核銷請參考下列辦法:

 

1. 授課費或演講費:

•如當天老師已支付現金,請老師於核銷時附上「領款憑據」及「身分證正反影本」,並於黏貼憑證,於憑證右方付款方式中勾選:□教育部補助及委辦經費款項已由教職員_____墊付;

 

•如使用匯款方式,請老師於核銷時附上「校外人員匯款清冊」、「校外人員轉帳資料表」以及「存簿影本」、「身份證正反影本」,並於黏貼憑證,於憑證右方付款方式中勾選:□受款人匯款。

 

2. 工作費:

•請檢附工作時數簽到表,

 

•如當天老師已支付現金,請於核銷時附上學生領款憑據;
如使用匯款方式, 請老師於核銷時附上工讀生郵局帳號資料表、工讀生匯款清冊 。


提醒各位關主(執行計畫老師),授課費、工作費超過三千元不可先墊付,並請老師記得在清冊下方「經辦人」及領款憑據下方「驗證人簽章」的部分簽章喔。

--出招二十七 業師邀請注意事項

解答二十七

 

各位關主(執行計畫老師)執行100-101年「B0205千手牽成實務教學」、「D0202核心證照就業輔導」、「D0102關鍵就業技能檢核與培訓」等相關計畫時,業師申請請參考下列辦法:

 

1. 業師資格:

參與協同教學之業師,應以業界中具專業工作豐富實務經驗之人士為對象,

•校外資深業界專家1,500元/節(專業資歷15年以上);
•校外業界專家1,200元/節(專業資歷15年以下)。

 

2. 配合課程:

•申請課程需為「系專業必修」以及「系專業選修」課程
•實施協同教學之課程,以日間大學部為優先,其他部制別得視實際需要配合規劃

 

3. 執行規定:

•業師參與之課程數以不超過二門為原則(業師重複次數以兩次為上限(計算期間從99上~101上四個學期),申請週次上限為3週
•業師教授實務課程需與申請課程有銜接
•依計畫執行規劃,業師需足時授課,業師授課一天上限6節(如特殊原因超過節數,需與簽案上做說明)

--出招二十八 影音教材剪輯規定

解答二十八

 

各位關主(執行計畫老師)在執行實務案例教材或職場實境解密教材錄製時,檔案剪輯參考下列辦法:

 

1. 剪輯內容:

• 前言(約1分鐘):主講人演講或教學內容的開場與簡介;

• 演講內容(約20±3分鐘),包括專業的重要內容介紹(如:舉例講解實際案例)。

• 結語(約1分鐘)

 

2. 影片【片頭標題頁】製作格式:

• 主辦單位:○院-○○系

• 計畫名稱:教學卓越計畫 B0205-國際休閒產業推廣活動系列-休閒旅遊講座

• 影片類別:演講( 或職場實境/實務案例 )

• 課程連接:( 如:綠色休閒旅遊 )

• 主講人:( 如:台灣綠色旅遊協會 任培義理事長 )

 

3.影片【片尾標題頁】製作格式:

• 主題:國際休閒產業推廣活動系列-綠色旅遊

• 主辦單位:○院-○○系

• 協辦單位:教學卓越計畫辦公室

 

每部影片檔案時間總長度為20(±5)分鐘,需打上字幕,並注意影片之完整性與連貫性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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