門檻類別 | 項目 | 定義與最低標準 | 未達畢業門檻輔導機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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必要條件1 | 修滿本系所規定之畢業學分 | 128學分 | |
必要條件2(擇一) | 完成畢業專題並參加畢業成果展 | 依各屆畢籌會指定展出之地點與展覽為主 | |
完成大專生科技部計畫 | 大專生科技部計畫結案要求 | ||
全學年實習 | 學校與企業夥伴廠商正式簽約並完成全年實習 | ||
雙聯學位 | 與本校合作姊妹校 | ||
必選條件 | 考取相關證照乙張 | 與系上專業領域相關之證照 (請參考視傳系111年度視傳系專業證照分列表) |
開設證照輔導班輔導學生考取證照。 (大四上學期結束前完成) |
選項條件(擇一) | 完成校外個人展覽(不含畢業展) | 校外展覽需由學生自行申請,展出於財團法人、政府組識或立案機構等公開場所,並需具備展覽邀請卡、展出之作品與現場照片與展覽公文。展出作品至少需要15件以上。 | 前項門檻至大四前均未達成者得完成以下4項後經系上核可抵免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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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本位課程相關校外競賽獲獎或入選以上成績乙次(不含新一代獎) | 校外競賽需為財團法人、政府組識或立案機構所舉辦之競賽。多人分組參賽以不超過三人為主,三人以上須提出競賽難易度證明(如主辦單位、參賽件數...等),並經由系課程委員會認定競賽難易度決定。 獲得入選(圍)之獎項,須提出競賽難易度證明(如主辦單位、參賽件數...等),並經由系課程委員會認定競賽難易度決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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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成校外實習320小時以上 | 須有學校正式簽約文件並完成實習審核 | ||
完成校內學程(包含英文學程) | 請參閱校內學程 |
特殊生(身心障礙或境外生等)不受此門檻限制,另由系主管會議訂定審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