視傳系畢業門檻施行細則

門檻類別 項目 定義與最低標準 未達畢業門檻輔導機制
必要條件1 修滿本系所規定之畢業學分 128學分
必要條件2(擇一) 完成畢業專題並參加畢業成果展 依各屆畢籌會指定展出之地點與展覽為主
完成大專生科技部計畫 大專生科技部計畫結案要求
全學年實習 學校與企業夥伴廠商正式簽約並完成全年實習
雙聯學位 與本校合作姊妹校
必選條件 考取相關證照乙張 與系上專業領域相關之證照
(請參考視傳系111年度視傳系專業證照分列表)
開設證照輔導班輔導學生考取證照。
(大四上學期結束前完成)
選項條件(擇一) 完成校外個人展覽(不含畢業展) 校外展覽需由學生自行申請,展出於財團法人、政府組識或立案機構等公開場所,並需具備展覽邀請卡、展出之作品與現場照片與展覽公文。展出作品至少需要15件以上。 前項門檻至大四前均未達成者得完成以下4項後經系上核可抵免之
  1. 由本系指定競賽經驗豐富之教師開設競賽輔導專班,學生藉由此輔導班參與競賽以獲得獎項,或實際報名三次以上競賽具備豐富參賽經驗。(參與競賽期間為大四上、下學期)
  2. 參與校外聯展乙次。(參與期間為大一至大四學期)
  3. 參與校內設計服務乙次(包含海報設計、DM設計、邀請卡等;於大四上、下學期前完成)
  4. 於大四上、下學期加選二門選修課(可跨系)
備註:1.輔導機制之參賽作品需達到一定水準並經過競賽輔導老師之審核。
系本位課程相關校外競賽獲獎或入選以上成績乙次(不含新一代獎) 校外競賽需為財團法人、政府組識或立案機構所舉辦之競賽。多人分組參賽以不超過三人為主,三人以上須提出競賽難易度證明(如主辦單位、參賽件數...等),並經由系課程委員會認定競賽難易度決定。
獲得入選(圍)之獎項,須提出競賽難易度證明(如主辦單位、參賽件數...等),並經由系課程委員會認定競賽難易度決定。
完成校外實習320小時以上 須有學校正式簽約文件並完成實習審核
完成校內學程(包含英文學程) 請參閱校內學程

特殊生(身心障礙或境外生等)不受此門檻限制,另由系主管會議訂定審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