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更新日期:2010年08月17日
 
 業務簡介
   本著學校辦學「人本與服務」的精神,衛生保健組協助提供全校教職員生一個
 健康及衛生的優質教學與學習環境。並配合教育部暨衛生署貫徹相關政策之執 行,
 期以建立理想的校園環境。

 健康服務
 一、健康保健服務:
   實施健康檢查以瞭解學生健康狀況俾便輔導。
   (一) 健康檢查項目
     1.一般檢查項目:包括身高、體重、色盲、視力、口腔、砂眼
             、牙齒、胸腔檢查。
     2.B型肝炎檢查、肝功能檢查、腎功能檢查。
     3.胸部X光檢查。
     4.血液檢查。
     5.尿液檢查。
   (二) B型肝炎預防注射、特殊個案複檢。
   (三) 健康諮詢服務。
   (四) 衛教宣導 (傳染病防治、預防保健)
   (五) 健康輔導 (特殊、先天或慢性病學生追蹤和輔導等)
   (六) 健康聯繫 (學生團體保險服務、學生團體保險理賠案件受理、學生團體保險
     理賠內容釋疑、僑生團體保險服 務、體育特別班申請)
   (七) 健康環境督導:環境衛生採檢查方式加強督導。
 二、學生團體保險理賠申請
   (一) 具有本校學籍之在學學生(含研修生)。
   (二) 具有本校學籍之加保學生(即休學生)。
   (三) 申請人應附証明:
     1.診斷證明書正本(影印本需加蓋院章)。
     2.健保收據正本 (不得使用影印本)。
     3.應附本人銀行(或郵局)存摺帳號封面影本
     4.骨折理賠申請案件如未住院者,須檢附骨折部位X光片。
     5.應附証明齊全請至本組填寫團體保險理賠申請書。
   (四) 各項理賠給付所需申請文件:
     1.醫療保險金申請:(1)理賠申請書(2)醫療診斷書(3)醫療費用收據正本。
     2.殘廢保險金申請:(1)理賠申請書(2)醫療診斷書(3)醫療費用收據正本
             (4)殘廢診斷書(5)受益人戶籍謄本。
     3.生活補助津貼:(1)理賠申請書(2)醫療診斷書(3)醫療費用收據正本
             (4)殘廢診斷書(5)受益人戶籍謄本正本
             (戶籍資料需證明被保險人滿殘廢週年仍生存)。
     4.失蹤保險金申請:(1)理賠申請書(2)失蹤証明文件(含戶籍登記資料)
             (3)受益人戶籍謄本(正本)(4)承諾書。
     5.身故保險金申請:(1)理賠申請書(2)死亡診斷書或相驗屍體證明書
              (3)醫療費用收據(正本)(4)除戶戶籍謄本(正本)
              (5)受益人(法定代理人)戶籍謄本(正本)(6)檢附學籍資料。
   (五) 申請地點:台北校區-學務處衛生保健組(自強樓一樓)
   (六) 聯絡電話:台北校區-(02)29313416#2150。
   (七) 理賠時效:
     1.事故發生日起(依診斷書),兩年內均可申請理賠
     (依照當年度承保公司合約書條款辦理申請理賠)。
     2.學校將理賠案件繳交保險公司後,所附證明文件經保險公司審核無誤,
        約十個工作天內可獲得理賠給付。
     3.理賠金額由保險公司直接匯入申請人帳戶(申請時所附帳戶資料)。
 三、可供外借之衛生保健器材
   (一)冷熱敷袋
   (二)柺杖
   (三)輪椅
   (四)體溫計
   (五)急救箱
 四、僑生健康保險申請個案辦理。

 健康教育
  ㄧ、台北校區每學年推展學校健康教育及各項衛教宣導活動-口腔衛生教育、視力
    保健教育、愛滋病防治、兩性教育、餐飲衛生教育、事故傷害防制教育、肝炎
    防治教育、運動傷害急救教育、環境保護教育、資源回收教育及其他宣導防疫
    活動。
  二、每學期辦理全校衛生幹部座談會至少一次,報告衛生保健組全年工作計畫,學
    生團體保險有關規定,討論衛生保健問題。
  三、為維護校區環境衛生安全,推動環境整潔、教室美化及外掃區整理競賽。
  四、勞作教育服務課程執行。

 健康環境
  ㄧ、台北校區無餐廳。
  二、宣導學生做好垃圾資源之分類(一般垃圾及可回收資源)並清運至固定之垃圾
     堆置場。
  三、為提升學生校園整潔環境自治教育,制訂學生校園環境暨教室整潔自評制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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